1、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是有权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以业主委员会可以成立物业公司,但需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2、不可以的。居委会不能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尽管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由居委会为业主成立物业管理公司的现象,但实际上,居委会是没有权利为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公司的。
3、社区成立物业公司是合法的。社区成立物业公司是指由社区内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组织,经过合法程序设立的管理和运营社区公共设施和服务的企业。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社区成立物业公司是一种常见的管理模式,旨在提供社区的维护、保洁、安全等服务,并协调解决社区内的事务和问题。
1、社区党组织与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协调运行的做法有:明确目标,制定建设规划;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等。明确目标,制定建设规划。红色物业建设必须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居民、注重社会责任、促进社区和谐、规范物业服务等五个方面的目标展开。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
2、一是开展“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在崖头城区新世纪、海山逸品华庭等7个物业项目开展“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吸纳优秀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担任社区兼职工作站副站长,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任物业服务企业党建指导员,加强业务工作交流融合,同时引导有条件的物业企业成立党组织,目前,已成立3个物业党支部。
3、我认为社区居委会与管理公司协调共管。首先应该签订责任书。居委会根据上级行政机关的各个时期的任务、要求与物管公司研究明确分工,并签订责任书。这样便于居委会行政管理的意图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借助居委会行使行政权的优势,强化对小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凸显居委会的监督作用。
4、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创新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
5、第一,要形成业委会的自治管理、居委会的社区管理、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局面。第二,要强调居委会与业委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监督与协调的关系。定期召开有业委会、居委会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居委会的协调、沟通作用。
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具备专门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活动的经济实体。物业服务企业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专业企业,包括对建筑物、设施、设备以及环境进行维护、保养、管理和运营,以及提供相关社区服务。
物业:是指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会: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利益的组织。在管物业:指物业管理企业按委托合同进行管理服务的各类房屋。具体按用途分为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用房。
“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小区内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进行共同管理或者是委托物业服务公司对所有业主所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等进行管理的活动。根据我们国家的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公司或者是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据我了解: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社区成立物业公司是合法的。社区成立物业公司是指由社区内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组织,经过合法程序设立的管理和运营社区公共设施和服务的企业。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社区成立物业公司是一种常见的管理模式,旨在提供社区的维护、保洁、安全等服务,并协调解决社区内的事务和问题。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是有权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以业主委员会可以成立物业公司,但需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法律分析:如果是他个人财产设立的公司,当然是合法的,如果是以村委会的资金设立的公司,独资公司的股东却只有村长一人,那就是非法的,侵占了村集体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不行。除非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未履行物业服务,可以免缴物业费用(实际这个不可能有这样的条款)。业主不得以物业服务不到位、未享受物业服务等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用 。
合法**。小区成立物管会是合法的,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成立物管会是必需的。然而,虽然法律允许小区成立物管会,但这个委员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管理。如果业主要成立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则需要按照合法的程序来办理,例如资质手续、招标流程等等。